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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人大对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视察

2020-12-08

根据香坊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12月4日,香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国胜带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林月荣及相关同志陪同视察。视察组实地参观了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12309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示专廊,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进行了座谈交流。

经了解,区人民检察院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院及区委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责定位,在组织领导、严惩犯罪、强化协作、健全机制、检务保障等方面,多管齐下,始终坚持五个强化,真抓实干,连续两年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今年在全市基层院中又是第一个完成黑恶案件任务清零,是唯一一家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的基层院。

视察组通过视察对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有了全面、详实的了解,对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视察组认为成绩的取得充分证明了区检察院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政治站位高,组织严密、措施有力,严格、依法、精准办案,不仅实现了香坊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实效、收长效的工作目标,更为优化香坊区营商环境和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国胜代表视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继续坚持在服务大局上谋划工作。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最直接体现,因此,检察机关应当“想中央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为人民之所需”。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关乎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大局。首先,要在服务“六稳”“六保”上下功夫。扫黑除恶的目标之一就是整治治安乱点,换个角度讲就是维护民生,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安全。其次,要在积极服务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企业往往成为黑恶势力侵害的对象,一些企业就是在黑恶势力的侵害下不得不搬离甚至破产,因此,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助力改善营商环境,让企业在平安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中成长壮大,也应当成为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目标。二要继续坚持在法治方向上开展工作。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首先,要坚持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要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调。其次,要坚持提高黑恶案件办理质效。黑恶案件多是疑难复杂的案件,要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一定要严格依法办案,通过学习法律政策文件,不断提升自身执法办案能力,尤其是院领导更要发挥带头作用。同时,要坚持与其他部门沟通配合。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公检法监四家既要互相配合,更要互相制约。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也要与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对接,既查办黑恶犯罪,又查“保护伞”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彻底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三要继续坚持站在人民立场上保障人民利益。扫黑除恶大量线索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举报线索,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通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让黑恶分子无所遁形。首先,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外部监督,使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其次,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扫黑除恶的同时,积极为人民群众“打财挽损”,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再次,要通过专项斗争帮助净化基层政权,让基层“两委”充分发挥为民谋福祉的作用。最后,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行业落实建议内容,整治整改行业乱象,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与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过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视察组希望区人民检察院能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顺应群众期待,持续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香坊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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